各处(室)并报名点:
六运教[2012]95号文件《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继续培训工作的通知》已下发到我驾校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,切实提高我校教练员职业道德素质与教学服务水平,结合市处安排部署,现提出如下落实意见:
一、参学对象:
全体持有省运管局核发《教练员证》的人员,不包括2012年新取得《教练员证》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方式:
每期继续教育5天,其中自学2天,集中学习3天,第3天下午进行集中测试。
三、培训时间及人员安排:
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2月9日。在此时间段由我校安排分批参加学习(批次人员另行通知)。
四、有关要求:
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,妥善处理好教练员的工学矛盾。参加培训的人员在自报的前提下由驾校统筹安排批次,准时到培训地点(皖西交校)报到学习,由带队负责人负责签到。
⑵要认真对待本次教练员继续教育完成后的核发结业证明工作,它是作为教练证到期换证的必备条件。
(3)认真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定,自觉执行培训纪律,用心学习,文明礼貌,服从管理,树立开运形象。
(4)每位教练员在接受培训时,一定要有学习笔记,结束时经驾校带队负责人检查合格后,交其集中带回学校存档,对不合者除限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笔记外,将在年终考核时给予经济处罚。
寿县开运驾校
2012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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