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代替GA/T 845-2009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》,与GA/T 845-2009 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:
——增加了“模拟雨(雾)天湿滑路面”(见8.16);
——增加了“模拟紧急情况处置”(见8.17);
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。
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、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、辽宁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、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曹锦、潘汉中、籍东辉、张政、宋加冰、何磊、汪浩、蔚勇华、王欣、华超、陈斌。
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GA/T 845-2009。
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(科目一),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(科目二),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(科目三)的场地以及相关设施的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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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768.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:总则
GB 5768.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:道路交通标志
GB 5768.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:道路交通标线
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
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
GB 5016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
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
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
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CJJ 37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
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
GA XXXX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项目与内容
GA/T XXXX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
JTG D8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
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
3.1
3.2
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expectation of test population per hour
3.3
主路 main road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布置运行车速30km/h以上考试项目和连接各考试区域的道路。
3.4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连接考试单元与考试单元、考试单元与主路,并可布置通过性考试项目(如:通过限宽门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等)的道路。
3.5
3.6
4 场地设置一般要求
4.1.5 场地道路路面两侧与路外场地落差超过0.5m时,应在道路边缘设置防护设施。场地通道与道路衔接出入口处应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。
4.2.1 场地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。
a) 技术方案包括:现状与需求分析;总体设计,结构、功能、通信广播、供电、环境适应性设计,实施计划,其他约定设计内容;
b) 设计图纸包括:设计说明;场地平面图;建筑及内部布置平面图;标志标线设置方案和各车型考试运行方案;
c) 项目功能指标计算包括:场地道路里程、车道里程指标、科目设施分类数量、场地人车容量及期望考试人次计算书。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期望考试人次计算方法见附录A。
5.2.3 计算机考场应视情设置残疾人专用考位。
S=kA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表1各类各级道路设计行车速度参考值表 单位为千米每小时
W—行车道宽度,主路取值≥14.4,次路取值≥6.4,摩托车路取值≥3.5,支路按科目要求确定;
L—侧向净空宽度,各类道路均取值1,弯道外侧取值1.5;
S—路缘带宽度,主次路取值0.3,支路、摩托车路取值0~0.3;
H—净空高度,主次路取值4.5,支路取值4,摩托车路取值2.5;
H/—路侧净空高度,主次路、支路取值3.3,摩托车路取值2;
7.2.2 有条件的应设立观察点,能够观察各运行考试车辆和考场的整体情况。
考试项目可以组合设置。项目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,一般应大于1.5倍考试车长。
科目二考试项目按考试车型分别设置,设置项目应符合GA XXXX(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项目与内容)要求。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置应符合GA/T XXXX(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)的要求。
单位为米
单位为米
l—坡长,取值(含竖曲线全长):大型车≥30m,小型车≥20m,摩托车≥8m;
图7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图形设计
L—车位长,大型客车为1.5倍车长减1,小型车辆为1.5倍车长加1,其他车辆为1.5倍车长;
单位为米
ﺎ —左右桥间距,牵引车挂车为2倍轴距,三轮汽车为3倍轴距,其他车辆为2.5倍轴距;
L—路长,大于等于1.5倍车长;
单位为米
单位为米
路宽:取值7;
圆饼直径:取值0.7,B、C、D、E圆饼中心点偏离路中心线距离取值1;
饼高:取值0.1;
圆饼间距:指相邻两块圆饼中心点投影在路中心线上之间的距离;大型客车、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圆饼间距为2倍车辆最前轮轴至最后轮轴距,牵引车圆饼间距为1.5倍轴距(轴距是牵引车前轴至挂车最后轴的轴距),其他汽车圆饼间距为2.5倍的车辆轴距。
圆饼数量:牵引车只设A、B、C三个圆饼,其他车辆设置六个圆饼。
8.14.2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项目示意图见图15。
S —引道长度,取值≥50m。
图15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项目示意图
8.15.2 模拟高速公路应参照GB5768设置标志标线,主要包括:入口指示标志,分道限速标志、地面限速标识,出口预告标志、出口指示标志、出口匝道限速标志,有条件的还可设置可变信息牌。
8.17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
模拟紧急情况处置项目考试结合其它场地考试项目进行。
9.4.3 系统应采用TN-S接地故障保护。至室外灯具的线路需设置PE线。穿线用的保护金属管及灯具金属部分应与PE线连接。PE线应与相线等截面。总配电装置处应设总等电位装置。
10.1 道路要求
10.1.3 大型车每条考试路线不得少于20km,10km,小型车每条考试路线不得少于3km,每种车型考试路线设置不得少于3条。
10.2.4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参照科目一场地设置。
A.1 场地运行车辆容量
A.1.1桩考场地运行车辆容量
k—修正系数,每单元内桩考车库布置相互无干绕时k=1,桩考车库同向无间距布置时k=0.5,桩考车库反向无间距布置时k=0.8。
A.1.2其他场地考试车辆容量
q1—主、次路最大运行车辆数,单位为辆,当实际道路驾驶车辆不在场地内运行时,其取值可略等于q2;
S—主、次路车道总长度,单位为米(m),次路按其总长的1/2计入;
L—主、次路上车头间距,单位为米(m),其取值范围约等于车道设计运行车速值。
q2—除限宽门装置以外的其它项目设施个数,但当这些设施设于主、次路上时,每设一处折减干路长度250m,(干路运行车速按30km/h计,低速设施平均损失时间按30s计算),当折减值为负时折减车辆数。
A.2.1 桩考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按每个标准考库每小时考核10人计算。
A.2.2 其他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按式(A.5)、式(A.6)计算。
Nm—场地中1h内平均完成n个考试科目的最大人员数,单位为人;
T—被考人平均完成n个考试科目所需的时间,单位为秒(s);
t—车辆在干道上运行的时间(含换人时间),单位为秒(s);
ti—驾驶人完成每个考试科目所需时间(含支线运行时间),单位为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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